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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4-07 小 中 大 浏览量:60
各市科技局、省转型综改示范区、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已经省科学技术厅厅务会议2024年2月6日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