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介:
大证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证保险经纪”或“公司”)是由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科生命科学发展有限发起成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登记,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全牌照、全国性法人保险经纪机构。
股东优势——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大证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作为中国证券史上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及山西省改革开放后资本市场起步的标志,大同证券立足“打造专注客户需求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走特色化发展之路”的企业定位,秉承“有所为有所不为,与资源相匹配”的经营理念,以“公司平台化、资源共享化、客户价值最大化”为指导。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四十多个分支机构遍布十几个省市自治区,企业总体规模不断壮大,不仅在总资产、净资产、客户资产存量等各项指标都实现了几十倍乃至数百倍的增长,为近百万客户提供全面、优质、专业的综合金融服务。
业务优势——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业务范围覆盖国内寿险和财险市场,保险保障涉及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保险服务。运用风险管理技术与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方法,评估各类风险,并提出风险分散、避免、预防、控制、转嫁建议;结合客户自身情况,“量身定做”个性化保险方案,协助准备投保文件和资料,依照客户需求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对保险服务内容及保险给付和理赔手续提供指导和咨询。
合作优势——公司目前已经与多家主体保险公司建立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合作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偿付能力强,市场口碑和实力俱佳,为客户免除后顾之忧。
知识产权产品简介:
1、专利执行保险:指专利权人通过法律程序排除他人对该专利权的侵权行为所花费的费用来进行补偿,旨在保护专利权人的自身利益,或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专利保险是首个把金融保险导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商业保险,而专利执行保险是专利保险试点的首个险种。
2、专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投保人为专利代理机构、持有有效专利代理执业证书的专利代理人。
3、侵犯专利责任保险:投保主体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产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
4、保证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需在约定的条件和程序成熟时方能获得赔偿的一种保险方式,其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保证保险的内容主要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和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构成。保证保险的性质属于保险,而不是保证。在保证保险中,保险责任是保险人的主要责任,只要发生了合同约定的保险事由,保险人即应承担保险责任,这种责任因在合同有效期未发生保险事由而消灭。保证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比一般保险较大,因而即使是在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对保证保险也采取谨慎的态度。
5、信用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信用放款或信用售货,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或不能清偿债务时,所受到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方式。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险、抵押信用保险等形式。为防止被保险人因信用保险而懈怠经营,滥施信用,通常均要求被保险人作为共保人承担一定份额的损失,并对信用对象作有一定要求,以防保险人遭受不合理的损失。过错造成货物损坏、灭失的,行纪人不负责任。行纪人在委托事务完成之后,应将办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一切收益交付给委托人。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向行纪人支付办理委托所需的一切费用并支付约定的酬金。委托人还应及时接受行纪人依信托合同所取得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