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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西省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4-03-04 浏览量:210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科技战略研究专项管理办法》(晋科发〔2022〕74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度山西省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批准立项的山西省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验收方式


(一)会议验收。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依据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项目验收。


(二)直接验收。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科技部领导肯定性批示(需标注山西省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字样),或被省直有关部门作为制定地方性规章、政策性文件的主要依据,可直接验收。


三、验收程序


(一)提交验收材料。所有验收材料需登录山西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 客服电话:0351-8065503   0351-7199808   系统网址: https://kjjh.kj15331.com/)在线填写,经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单位依次审核后提交。


1.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需要提供工作总结、研究报告、政策建议专报、科技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真实性承诺书;其中重点项目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被省直部门采纳的证明。论文、论著以及获得领导批示等情况根据项目任务书绩效目标要求据实提供。工作总结(字数在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0字)、政策建议专报(字数在5000字左右)等相关文本具体格式见附件。


2.提交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印证材料。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山西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并上传相应印证材料。


(二)研究报告查重。省科技厅对项目研究报告进行查重,对重复率高于(含)20%的项目不予验收。


(三)项目验收。


1.符合直接验收条件的项目,省科技厅核验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提交全部验收材料纸质版,(省科技厅存档一份原件,剩余份数由项目单位决定,最多不超过四份)并经承担单位、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2.其他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分批次集中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项目负责人按照验收材料目录(目录见附件),将系统中核验后的材料有序装订后参加验收,并于验收结论下达30个工作日内,向省科技厅提交全部验收材料纸质版,(省科技厅存档一份原件,剩余份数由项目单位决定,最多不超过四份)并经承担单位、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四、其他事项


(一)时间进度。项目负责人应在2024年3月15日前在线提交相关项目验收材料(见附件),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单位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验收材料内容符合验收要求。


(二)支撑材料。论文、论著、采纳证明、领导肯定性批示等项目研究成果,须标注科技战略研究专项资助信息,确实无法标注的成果应切实与本项目相关,其影印件作为支撑材料在研究报告中提报。


(三)科研诚信要求。验收工作中出现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保密要求。验收材料包含涉密内容或敏感信息的,请按保密渠道报送。


联系电话:0351-4068005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A座省科技厅综合办公室1305室




附件.docx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