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深入推进我市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拟建立太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库,现公开遴选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本次重点遴选服务重大成套设备制造行业、先进钢铁材料制品制造行业、智能电力设备制造行业、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行业、非金属新材料制造行业5个试点细分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二)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的组织机构,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
(三)本次遴选服务商类型包括:行业总集成商、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咨询诊断服务商。
二、遴选条件
(一)服务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基础通信运营商分公司经总部授权可参与遴选),拥有在太原开展业务的服务团队和长期办公场所。服务商应依法纳税,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服务商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技术研发基础好,能够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工信厅企业〔2022〕32号)等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有制造业领域咨询、诊断、改造的实践经验、成熟产品和典型实施案例。
(三)行业总集成商应具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和强劲的系统集成、资源管理、应用服务、安全保障等能力,具备标准化、高质量、低成本快速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服务能力;应具有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能力,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应在并设有独立法人公司或经总部授权的分支机构,且具有一定的服务团队,在所申报行业有较深的行业积累,较强的工程实施能力。
(四)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应具有面向试点细分行业企业“研产供销”环节提供“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的服务能力,并具备相应的部署实施能力。
(五)咨询诊断服务商应具有面向试点细分行业企业提供数字化咨询诊断、信息服务、评价认证等服务能力,在并有专业的咨询规划团队,对数字化转型相关标准有准确的理解和认识,开展过两化融合管理、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等体系贯标活动。
(六)行业总集成商原则上最多申报2个细分行业方向,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原则上最多申报3个细分行业方向。
三、遴选流程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服务商服务情况和企业改造需要不定期进行调整。本次遴选由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开发区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确认等环节组成。
(一)自愿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注册地在太原市域范围内的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当地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注册地不在太原市域范围的企业按要求直接报送至市工信局,并对材料真实性及有关承诺负责。
(二)资料初审。由县(市、区)、开发区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信用情况等进行初审。市工信局对注册地不在我市区域范围的申报企业进行初审。
(三)专家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综合服务能力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服务商资源库入选名单(包含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咨询诊断服务商),并在此基础上,遴选行业总集成商。
(四)结果公示。对遴选出的服务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发布。
四、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行业总集成商的单位,需单独提交申报材料,明确牵头单位,并分别填写联合体单位相应表格,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注册地在太原市域范围内的单位,于2024年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七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4年2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一式三份(附申报推荐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纸质版)报送市工信局,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刻录光盘报送或发送至邮箱。
(三)注册地不在太原市域范围的单位,于2024年2月5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六份直接报送至市工信局,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刻录光盘报送或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索军升 0351-4226988
冯 伟 0351-4030092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市政府3号楼416室
邮 箱:tyzxqyszhb@163.com
附件: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