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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申报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7-17 浏览量:16

各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省科协、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经费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条件,具备一定规模的各类科技型企业、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3%。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3.引进院士的研究领域应契合国家、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以及有助于实施重大民生产业,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4.申报单位与合作院士的研究领域应密切相关,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事项,并已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且协议有效期应符合工作站建站要求。

5.申报单位能够满足院士及其团队进站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支持经费、人员配备、科研场所、后勤服务等。

6.申报单位必须为工作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院士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

7.近三年承担省、市财政经费项目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或履行项目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申报院士工作站资格,弄虚作假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申报程序

1.推荐。符合建站条件的单位,从山西省科协网站下载申请材料(网址:http:www.sxast.cn),将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属市科协审核;市科协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山西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完成推荐工作。

2.评审。省科协与省财政厅组织相关领域的学科专家,对各市科协推荐的建站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省科协党组审定。

3.公示。省科协将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最终确定为2023年建立院士工作站单位。

4.公布。2023年建立院士工作站名单将在公示结束后,在山西省科协网站进行公布。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市科协要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切实把符合条件、与院士有合作基础、有发展前景的建站单位推荐上来。

2.申请建站单位请认真按照附件准备相关材料,内容实事求是,完整准确。

3.根据有关规定,申报单位建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四、材料报送

各市科协将审核同意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与纸质版必须相同,以PPT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于2023年9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山西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籍  泽

联系电话:0351-4186613  18636997081

邮箱地址:sxysfwzx@163.com

通信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268号科普大厦1205室


附件:

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申报资料.docx

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申报资料.zip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7月14日